
当事人和学校,并没有向机关报案,对这种威胁人身安全、干扰正常生活的行为进行查处,而是采取躲避的态度——学生提出休学一年避“风头”,学校同意,以便“教育和保护她”。事实上,也许他们默认了这种逻辑——首先是学生发布了不当言论,惹怒了大家;接着大家可以以“正义”的名义,对其进行“围剿”,而无论“围剿”的行为多么过分,也因为出于“正义”而被大家所“理解”与“接受”。

“Die豹”做了什么?——她在网上说了“冷血”的话。这样的言论当然令人反感,但其程度还不至于构成违法,退一步讲,即便其恶劣如“辽宁女”,若法律规定该抓该判,那也要由司法机关来执行,而不是任何一个网友可以自己动手“办了”的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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